归口部门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申报时间 | 11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
政策优惠 | 1. 品牌宣传 2. 优先推荐其他项目申报 3. 各级财政补贴 |
申报对象 | 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行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所为主 |
申报条件 | 1. 科研人员数量≥20 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10 人,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 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3. 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现有研发设备原值≥200 万元,研发设施面积≥200平方米; 4. 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
申报材料 | 1. 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 2. 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3. 相关佐证材料。 |
组织方式 | 1.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电子版光盘; 2. 申报流程:各地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3. 联系方式: 孟祥飞 025-68789703 唐伟文13913814596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