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
申报时间 | 3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
政策优惠 | 1.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和市各类科技项目 2. 对经评估绩效显著、开展对外科技服务的给予适当补贴 3.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工程技术中心 |
申报对象 | 南京市内注册、独立法人实体企业 |
申报条件 | 1. 依托单位已纳入申报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3000 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2%; 2. 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 项的发明专利或>5 项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 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 项; 3. 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 平方米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 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 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 人,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3 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6.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
申报材料 | 1.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 2.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3. 相关佐证材料。 |
组织方式 | 1.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 2. 申报流程: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南京市政务服务中 心 A2 区市科技局 A233、A234 窗口。 3. 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腾玺 025-68505237 申 晨 025-68505233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张建功 025-68786388。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