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申报时间 | 每年5月、10月 |
基本要求 |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 (二)产品(服务)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范围,符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生产过程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 (三)产品(服务)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产品(服务)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 (五)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
所需材料清单 |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 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销售合同(发票)、企业标准文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1、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 本市优先认定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智能交通、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及新农村建设,以及文化惠民、健康养老、居民消费等民生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2、资金支持 房山区:年度内获批的,每项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支持; 石景山:每项可获得1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密云区: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支持; 延庆园:对上一年度获得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且取得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每项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年每家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中关村:对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具体以当年征集条件为依据) 3、申报其他科技项目时,可优先推荐,如:经开区首台套项目 |
项目有效期 | 3年 |
申请及拨款 | / |
负责部门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
政策参考 |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