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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
发布时间:2022-04-28

项目名称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

所属地区

北京市

申报时间

每年5月、10月

基本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

(二)产品(服务)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范围,符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生产过程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

(三)产品(服务)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产品(服务)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

(五)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所需材料清单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

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销售合同(发票)、企业标准文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补助金额及方式

1、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

本市优先认定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智能交通、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及新农村建设,以及文化惠民、健康养老、居民消费等民生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2、资金支持

房山区:年度内获批的,每项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支持;

石景山:每项可获得1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密云区: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支持;

延庆园:对上一年度获得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且取得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每项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年每家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中关村:对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具体以当年征集条件为依据)

3、申报其他科技项目时,可优先推荐,如:经开区首台套项目

项目有效期

3年

申请及拨款

/

负责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策参考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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