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软件产品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申报时间 | 每月20日受理一批 |
基本要求 | 1、按照信息产业部[2000]第5号令,国家授权登记的软件产品,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2、申报单位必须拥有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3、有相应知识产权的测评报告 |
所需材料清单 | 1、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软件著作权证书; 4、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软件产品内部测试用例或产品说明书(同时提供功能演示视频); 5、其他材料;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 |
项目有效期 | 5年 |
申请及拨款 | / |
负责部门 | 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 |
政策参考 |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的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