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区 |
申报时间 | 每年4月开始 |
基本要求 | (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属于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三)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或策略; (四)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五)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六)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整体持续增长; (七)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或具有发明专利申请; (八)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 万元; (九)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
所需材料清单 | 1、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书 2、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相关材料。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1.经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先获得本市专利资助金、专利商用化、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等各类知识产权专项资助支持 2.经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先推荐参与本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和奖项。 3.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选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本市知识产权系统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4.部分区奖励补贴:密云区:1万元;顺义区:10万元(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房山区:不高于1万元;西城区:1万元;朝阳区:1万元;丰台区:5万元;通州区:1万元;延庆区:1万元;大兴区:1万元 |
项目有效期 | 三年复核 |
申请及拨款 | 无 |
负责部门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政策参考 |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0〕171号)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