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区 |
申报时间 | 每年4月开始 |
基本要求 | (一)已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在京中央企业、总部企业、集团企业、专利申请量超过100 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等除外; (二)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规划; (三)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部门和不少于3 名(含)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或制定并执行高于知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五)持续加强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平均增幅不低于10%; (六)在主营业务或科研领域拥有核心专利,近三年专利申请整体持续增长,其中申请发明专利比例不低于30%; (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知识产权投入整体持续增长,满足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规划实施的需要; (八)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60%,知识产权产品及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不低于6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 万元; (九)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五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
所需材料清单 | 1.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书 2.有效专利清单、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各专利最近一次交纳年费的发票复印件;专利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高价值知识产权创新创意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管理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或)专利代理人资格复印件; 3.近三年(2018、2019、2020 年)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专利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6.《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议提供)。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1.经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先获得本市专利资助金、专利商用化、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等各类知识产权专项资助支持 2.经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先推荐参与本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知识产权专项、奖励和奖项。 3.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入选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本市知识产权系统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4.部分区奖励补贴:密云区:5万元;顺义区:20万元;房山区:5万元;西城区:10万元;朝阳区:5万元;丰台区:5万元;通州区:5万元;延庆区:3万元;石景山区:10万元;怀柔区:5万元;大兴区:3万元 |
项目有效期 | 三年复核 |
申请及拨款 | 当年申请次年拨款 |
负责部门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政策参考 |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0〕171号)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