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天津市领军人才引进
发布时间:2022-04-15

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二、政策依据

1、《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申报时间

随时申报、随时认定、分期拨付的办法进行组织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一)对符合第一条第一款条件的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

(二)对符合第一条第二至五款条件的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资助对象

新近全职引进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领军人才。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第1位)的获得者。

(四)在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职务,来本市国有或民营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

(五)其他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二)人才本人入选各类人才计划、获得的奖项或称号、担任职务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引进工作合同。


七、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83218240

返回列表
在线沟通

咨询热线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

在线沟通

227890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