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二、政策依据
1、《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申报时间
随时申报、随时认定、分期拨付的办法进行组织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一)对来津主持国家级研发平台和重大创新项目的,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奖励资助;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面贡献突出的,可以其名义命名研发平台。
(二)对来津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平台和创新项目的顶尖人才,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2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资助对象
新近全职引进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的顶尖人才。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
(二)顶尖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
七、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83218240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