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政策依据
1、《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申报时间
每年选拔1批,一般每年5月份印发通知,每批20名左右。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专项资助。给予入选者连续3年,每人每年15万元的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开展科学研究、论文发表、学术交流、聘请培养导师、科研团队建设、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等相关工作。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申报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全职在津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应用、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可不受名额限制,直接入选同年度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六、申报材料
(一)所在单位推荐报告。
(二)《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审批表》〔登录“天津人才工作网(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
(三)承担主要科研任务情况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复印件及专著;知识产权证明及技术鉴定证书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联系电话:27126427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