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二、政策依据
1、《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申报时间
每年选拔2次,一般于每年2月、7月印发申报通知,资助培养不超过100名。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相关经费由市人力社保局部门专项预算列支,资金由市财政安排。经选拔赴境外研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赴外省市研修的,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匹配。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在外研修所需的交通、培训、食宿等方面开支。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重点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市级重点以上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也可申报;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贴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放宽至50周岁。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研修单位的邀请函(须注明培训费、培训安排等)。
七、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83218263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83635032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