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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高技能人才高级研修专项
发布时间:2022-04-13

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二、政策依据

1、《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申报时间

每年选拔2次,一般于每年2月、7月印发申报通知,资助培养不超过100名。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相关经费由市人力社保局部门专项预算列支,资金由市财政安排。经选拔赴境外研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赴外省市研修的,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匹配。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在外研修所需的交通、培训、食宿等方面开支。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重点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市级重点以上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也可申报;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贴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放宽至50周岁。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研修单位的邀请函(须注明培训费、培训安排等)。


七、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83218263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8363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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