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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2

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政策依据

1、《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申报时间

每2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20人左右。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专项资助。一次性给予入选者20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及团队建设等;每年资助入选者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学术科研活动;对入选者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入选者邀请国内外院士专家来津参加高水平学术论坛、年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给予活动经费50%的支持。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申报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的: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国内外相应水平奖项。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国内外相应水平奖项。

(三)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称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或获得相应水平荣誉称号。

(四)在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担任或曾经担任重要职务。


六、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登录“天津人才工作网(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

(二)近5年来的业绩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论文、技术报告,研究成果引用、评价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联系电话:2712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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