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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
发布时间:2022-04-12

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人社局


二、政策依据

《天津市“项目+团队”支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津人才〔2019〕18号)


三、申报时间

创业类市人社局每年组织1至2次申报工作;创新类市人社局每年组织1次申报工作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一)资金支持。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专项资助。

1.给予团队建设资助,其中,创业类A级200万元、B级60万元、C级20万元;创新类A级100万元、B级50万元、C级10万元。对顶尖人才担任带头人,且技术水平高、团队实力强,能够显著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创新创业项目人才团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增加资助力度。

2.对A、B级创业类团队带头人,按本人实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的50%,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资助;各区根据团队技术水平、项目发展前景,按照实缴个人所得税的一定比例,给予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相应奖励资助,核心成员人数和具体奖励额度,由各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3.按A、B级创业类团队所在企业贷款利息的50%,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贴息资助。

4.A、B级创业类团队所在企业可评价入选我市“瞪羚”、“雏鹰”企业,入选后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二)升级支持。通过1年以上培养,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或团队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同类高一级别条件的“项目+团队”,经评审认定后可升级至高一级别,给予差额资助,培养期重新计算。同一申报单位只能有一个“项目+团队”入选创业类团队,同一带头人、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资助。

(三)培养支持。

1.纳入联系专家。对A、B级“项目+团队”带头人,纳入本区、本系统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并可参加市委联系专家推荐遴选。

2.支持交流合作。对A、B级“项目+团队”带头人,可以受邀参加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促进与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家联系合作,提升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经营能力。

3.参加高端培训。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持“项目+团队”成员采取访问学者等方式,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企业进行实践交流或项目合作;优先推荐参加市、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的院士大讲堂、专家大讲堂、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创新创业研修班、创新创业沙龙等培训交流活动。

4.实行导师带培。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项目+团队”创新创业导师,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团队成员提高项目研发及创新创业实践水平。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创办企业在津注册时间,申报A级应不超过5年,B级不超过3年,C级不超过2年。企业应在我市有实际办公场地,并正常运营。

2.团队带头人应为创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带头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

4.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二)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业化前景好,能够显著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或商业模式具有较强比较优势。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从业经历。

(三)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主导产品成长性好、市场前景良好或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具有成功创新创业经历,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四)C级团队条件

拥有可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商业模式路径清晰,有健全的企业运营团队。


申报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所从事科研工作或技术创新方向符合我市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应包含创新研究、技术转化及企业技术人员,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带头人、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需与带头人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可跨单位协作。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

(二)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学科前沿,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成果能提升国家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或带动本专业、本学科、本行业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的顶尖、领军人才;或具有承担国家重点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经历的人才;或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以及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人才;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

(三)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能提升我市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良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的高端人才;或具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验的人才;或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

(四)C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具有较强创新性;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较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的人才。


六、申报材料

创业类“项目+团队”

(一)《天津市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申报表》;

(二)各区人社局推荐意见函;

(三)团队所在企业商业计划书;

(四)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团队认为能证明项目和成员水平的材料。

申请A、B级团队时,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团队带头人个人纳税证明材料,以及银行开具的企业贷款贴息证明材料。


创新类“项目+团队”

(一)《天津市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申报表》;

(二)各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函;

(三)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团队认为能证明项目(课题)和成员水平的材料


七、联系方式:天津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2-83869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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