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
所属地区 | 宁波市 |
申报时间 | 3-8月,各区时间不同 |
基本要求 | (一)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导向;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强技术实力和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申报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3%以上或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力量,上年度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近三年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 (五)具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和先进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六)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健全,近三年年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3项。 |
所需材料清单 |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3年财务报表和研究开发费用证明材料; 3.人员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最高10万(各区不同) |
项目有效期 | 长期 |
申请及拨款 | 各区不同 |
负责部门 | 区科技局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