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申报时间 | 6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 |
政策优惠 | 以引智对象所作贡献为依据,按照绩效择优补贴 |
申报对象 | 1.外籍专家; 2.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 以上对象需以柔性方式在我市用人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
申报条件 | 1.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中明确的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在苏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2.已获苏州市级(含)以上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 3.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 |
申报材料 | 1. 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 2. 附件证明材料 |
组织方式 | 所有申报均应由申报单位先网上填报,经所在市、区科技局网上初审、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从网上打印申报表呈报。市科技局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