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苏州市人才办、科技局 |
申报时间 | 3月/8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
政策优惠 | 针对不同类别给予项目补助、安家补贴及引才奖励 |
申报对象 | 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 |
申报条件 | 重大创新团队基本条件: 1. 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 人以上。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 年以上; 2. 核心成员一般应有博士学位,且有2 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 团队应于近年到苏州创业或全职引进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 万元。 4. 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 亿元,且能够在未来5 年实现产业化。 创业领军人才基本条件: 1. 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的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 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 于近年引进到苏州创业并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创新领军人才基本条件: 1.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 2. 拥有核心技术,于近年引进到苏州企业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引进后须全职在苏州企业工作3 年以上,税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倍; 3. 引才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青年领军人才基本条件: 1. 青年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 万元; 2. 青年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苏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的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工作经历,具有一流研究水平和业绩,有望成为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
申报材料 | 1.重大创新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创业人才、青年创业类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创新人才、青年创新类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
组织方式 | 1. 申报人及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根据实地考察情况,提出拟立项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发文确认。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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