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江苏省科技厅 |
申报时间 | 6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
政策优惠 | 1. 品牌宣传 2. 优先推荐其他项目申报 3. 各级财政补贴 |
申报对象 | 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申报条件 | 1. 已建有市级工程中心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研发面积≥500 平方米; 3. 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20 人; 4. 年销售额原则上≥5000 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500 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2%; 5. 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6. 上年度专利申请须1 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
申报材料 | 1.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2. 相关佐证材料。 |
组织方式 | 1.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电子稿; 2. 申报流程: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