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申报时间 | 6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 号 |
政策优惠 | 1. 品牌宣传 2. 优先推荐其他项目申报 3. 各级财政补贴 |
申报对象 | 在苏州市内注册企业(围绕苏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四大先导产业、十大重点产业链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 |
申报条件 | 申请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 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 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 人; 同时,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应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等。 |
申报材料 | 1. 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 财务审计报告、税收缴纳证明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
组织方式 | 各地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将推荐企业的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市工信局,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