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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02

归口部门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6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政策依据

《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 号

政策优惠

1. 品牌宣传

2. 优先推荐其他项目申报

3. 各级财政补贴

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内注册企业(围绕苏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四大先导产业、十大重点产业链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

申报条件

申请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 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 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 人;

同时,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应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等。

申报材料

1. 苏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 财务审计报告、税收缴纳证明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组织方式

各地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将推荐企业的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市工信局,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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