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萧山区骏马企业 |
所属地区 | 萧山区 |
申报时间 | 每年6月 |
基本要求 | 在萧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领域,且其主营业务收入需保持逐年增长, 在关键技术领域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5000万元(含),且上一年度增速达20%以上的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1亿元(含),且上一年度增速达15%以上的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5亿元(含),且上一年度增速达10%以上的企业。 属于萧山区重点培育的数字经济企业,数字经济细分领域的重点企业,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
所需材料清单 | /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1)加大上级资金配套。数字经济企业获得国家、省、市资助的项目,按上级要求配套资助。 (2)保障数字经济企业发展空间。数字经济企业在萧未取得土地,租用楼宇、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实际给予租房补贴,标准为厂房最高0.5元/平方米·天、写字楼最高1元/平方米·天,单个企业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对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或税收超1000万元,行业竞争力强、有明确上市计划、建设资金有保障的企业,加大用地需求保障力度。 (3)加强数字经济企业融资支持。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每年贴息补助最高50万元。 (4)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开拓市场。数字经济企业参加区级组织或确认的重点境内外出口商品展览会,给予展位费最高100%资助;对参加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其他境内外出口展会,给予展位费最高70%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30万元。 |
项目有效期 | / |
申请及拨款 | / |
负责部门 | 经信局 |
政策参考 | 萧山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实施细则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