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萧山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
所属地区 | 萧山区 |
申报时间 | 每年5月 |
基本要求 | 1.在萧山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信用良好。 2.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 3.主营属于七大类新兴产业,新兴产业产品营收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60%以上。 4.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总数为准)的10%以上;近两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3%及以上;企业拥有七大类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独占许可权。 5.最新一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不属于C、D类。 6.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及未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
所需材料清单 | (1)萧山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包括: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会计报表; 新兴产业产品营收占企业年营业收入的60%以上证明材料;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总数为准)的10%以上证明材料; 企业拥有或享有独占权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有效纳税证明、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新产品鉴定证书、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列入省部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级以上标准等材料的复印件等。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1.优先支持重点支持企业申报我区技术创新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等政策。 2.优先推荐重点支持企业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等重大专项、重点计划和专项资金支持。 3.对重点支持企业财政扶持资金额度不以企业财政贡献为限,重点支持其享受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的一次性奖励类、研发和设备投资类项目。 |
项目有效期 | 一年 |
申请及拨款 | / |
负责部门 | 经信局 |
政策参考 | 《萧山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