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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瞪羚企业
发布时间:2022-02-25

项目名称

滨江区瞪羚企业

所属地区

滨江区

申报时间

每年4月前

基本要求

1、2018年以前成立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且2020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2)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10亿元以下的,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2020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3)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10亿元以下的上市后备企业、细分行业领先企业,且2020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2、2018年以后成立的新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

所需材料清单

1、填报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利润和研发投入,以年度审计报告核定数为准。

2、上传2018-2020年年度专项审计报告(PDF扫描件)。

3、上传企业简介(word版本),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技术和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4、打印认定申请表,法人签字(签章)、加盖公章后上传。

补助金额及方式

1.租用楼宇、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区管委会、政府确定的标准,给予其实际租用生产经营用房房租5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

2.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有效期

一年

申请及拨款

当年申请,次年享受

负责部门

经信局

政策参考

《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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