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滨江区瞪羚企业 |
所属地区 | 滨江区 |
申报时间 | 每年4月前 |
基本要求 | 1、2018年以前成立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且2020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2)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10亿元以下的,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2020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3)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10亿元以下的上市后备企业、细分行业领先企业,且2020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2、2018年以后成立的新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 |
所需材料清单 | 1、填报2018年-2020年营业收入、利润和研发投入,以年度审计报告核定数为准。 2、上传2018-2020年年度专项审计报告(PDF扫描件)。 3、上传企业简介(word版本),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技术和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4、打印认定申请表,法人签字(签章)、加盖公章后上传。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1.租用楼宇、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区管委会、政府确定的标准,给予其实际租用生产经营用房房租5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 2.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项目有效期 | 一年 |
申请及拨款 | 当年申请,次年享受 |
负责部门 | 经信局 |
政策参考 | 《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1号)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