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政策依据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 《关于申报2021年青浦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通知》(青科委〔2021〕39号) |
扶持政策 |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
申报时间 |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7日 |
申报条件 | 1、注册并纳税在青浦区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 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年增幅10%以上;企业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2、企业在上海市辖区内已成立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研发机构,有较好的开展研究开发的办公和试验场所,有较先进的实验基础条件和工程技术试验条件,有必备的实验、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企业对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近三年平均每年获得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或Ⅱ类知识产权(不含商标)不少于3件;研发经费占比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4、研发中心应具有一支精干、高素质、专业配置合理的科研队伍,内部组织管理合理、高效,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有明确的中长期开发目标。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两年内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信息。 6、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
申报提交材料 | 1、《青浦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申请书》; 2、《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 3、附件材料。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