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政策依据 | 《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2020〕2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扶持政策 | 区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进行扶持。企业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区财政根据立项企业在两年执行期内实际缴纳的年度区级税收情况,按较高年度区级税收的50%给予企业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已获得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对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按照市有关规定要求,按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区级资金匹配。 |
申报时间 |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6月25日 |
申报条件 | 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二年以上,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科技产业政策导向的具有高速成长性的科技企业。 1、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申报企业上年度总收入不超过10亿元。 2、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3、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及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市场前景较好。 6、企业设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并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创新机制,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好的市场应变能力及灵活的激励机制。 7、企业上年度缴纳的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优先支持。 8、对在支持我区产业集聚、项目引入、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区域经济社会等综合贡献度较大的企业主体优先支持。 |
申报材料 | 1、《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申报普陀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情况简表》;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财会报表; 5、可以说明企业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等; 6、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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