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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
发布时间:2021-12-17

主管部门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政策依据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

《关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通知》

扶持政策

1、资助方式及金额:获得立项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的20%。

2、实施周期: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培育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13日

申报对象

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青浦区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已入选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企业不再参加同类评审活动)

申报条件

1、科技小巨人企业:

①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③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

④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4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⑤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⑥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⑦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2、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①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③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

④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⑤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⑥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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