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 (一)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状况良好; (三)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企业近三年拥有有效的各类专利20项以上或发明专利5项以上或国外发明专利3项以上; (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盈利。其中专利产品年产值5千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50%以上。 (六)企业已被认定为县(市、区)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
各区及政策依据 | 越城区:10万,与市本级同步 政策依据:《绍兴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柯桥区:10万 政策依据:《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上虞区:10万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新昌县:10万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