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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科技型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13

归口部门

南京市税务局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4-6 月

政策依据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优惠

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地方经济贡献全部奖励企业

申报对象

在南京市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申报条件

1. 上年度从业人数≤300 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5000 万元;

2. 上年度≤5 年(时间计算截止到上年度12 月31 日);

3. 上年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20%。

申报材料

政策奖励工作实行认定制,无需企业报送申报材料。

组织方式

1. 申报方式:认定制:企业按时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研发费用归集,纳税申报截止日后 60 个工作日,公示完奖励名单。

2. 认定流程:税务部门出具管理数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市税务局共同研

究提出并审核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

3.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唐 庄 025-68786259

市财政局:曾 程 025-5180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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