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申报时间 | 4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
政策优惠 | 1. 企业自获得省研发型企业资格年度起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2. 各地根据省研发型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给予一定奖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地方给予培育支持; 3. 省研发型企业全职聘用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各地可按企业的实际贡献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 4. 省财政安排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省研发型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
申报对象 | 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在江苏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
申报条件 | 1. 在江苏境内注册成立一年(365 个日历天数)以上; 2. 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50%; 3. 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 企业上年度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50%,且≥500 万元。 |
申报材料 | 1. 江苏省企业信用承诺书; 2.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 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申请书; 4. 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5. 江苏省研发型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6. 社保局出具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 取得的知识产权、主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8. 其他证明材料。 |
组织方式 | 1.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申报; 2. 申报流程:材料报送至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给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 评审。 1. 联系方式: 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缪婷婷 025-83455122 孙莹 025-83455187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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