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到2025年培育600家 |
申报时间 | 6月 |
基本要求 |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类别 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填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 1)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 2)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 企业产品如属于对重点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四)其他材料要求 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所需材料清单 | 1.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近3年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及企业完税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4.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录; 5.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6.企业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1、对认定企业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 2、北京市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冠军产品的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奖励政策; 3、丰台区、通州区:对获得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冠军产品的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 |
项目有效期 | 3年 |
申请及拨款 | 当年申请次年拨款 |
负责部门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参考 |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