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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
发布时间:2022-04-15

一、主管部门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二、政策依据

1、《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申报时间

本专项采取随时申报、集中评审的办法进行组织。市人力社保局一般于每年5月、10月份组织2次集中评审


四、扶持政策及有效期

给予引进的精算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执业律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

项目有效期:长期有效


五、资助对象

新近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精算师资格。

(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六、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精算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或律师执业证书。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开发处   联系电话:8321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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