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申报时间 | 8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苏州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
政策优惠 | 各级财政奖励 |
申报对象 | 在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申报条件 | 1.企业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项目应在申报前竣工,且须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 3.规定期间项目智能制造装备、系统与软件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4.项目单位可牵头组织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项目联合体,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和责权利,形成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 5.每个项目单位限报1个项目; 6.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参考《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 |
申报材料 | 1. 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 2. 相关佐证材料。 |
组织方式 |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紧排查智能工厂建设情况,并组织企业填写《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连同《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各一式两份并报送至市智能制造推进处。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