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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02

归口部门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8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政策依据

《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政策优惠

1. 品牌宣传

2. 优先推荐其他项目申报

3. 各级财政补贴

申报对象

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行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所为主

申报条件

1. 科研人员数量≥20 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10 人,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 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3. 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现有研发设备原值≥200 万元,研发设施面积≥200平方米;

4. 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申报材料

1. 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

2. 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3. 相关佐证材料。

组织方式

1. 申报方式:纸质材料+电子版光盘;

2. 申报流程:各地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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