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申报时间 | 11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
政策优惠 | 具体优惠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
申报对象 |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申报条件 | 1. 符合国家和省工业转型升级要求,能够实现量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2. 产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设计与制造技等方面具有标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进,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 3. 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 经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针对装备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5. 经专业查新机构针对性能突破等进行查新,查新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6. 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其中企业标准应按要求备案; 7. 经用户单位验证,并出具使用报告,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8. 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9. 国家和省产业链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高端装备研制工程等项目的研发成果可优先予以认定。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认定。 |
申报材料 | 1.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表; 2.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请报告; 3. 相关附件材料。 |
组织方式 | 1.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http://www.jszwfw.gov.cn/)、纸质材料; 2. 申报流程: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厅旗舰店中的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事项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3.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025-69652693 “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025-69652990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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