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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研发投入后补助
发布时间:2022-02-25

项目名称

研发投入后补助

所属地区

杭州市

申报时间

每年7-9月

基本要求

(一)规上/限上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经费额较上年度新增200万元以上,且在全市同类企业研发经费增加额排序中居前200位的工业、服务业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经费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二)规下/限下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经费额较上年度新增50万元以上,且在全市同类企业研发经费增加额排序中居前400位的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经费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三)国家重点扶持“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企业经营规模符合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限定条件的,纳入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序列补助;企业经营规模超过中小微企业规模上限的,经核定的当年企业研发经费额较上年度新增200万元以上,可按不超过新增研发经费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所需材料清单

填报加计扣除

补助金额及方式

增量20%

项目有效期

/

申请及拨款

当年申请,当年拨付,需提前准备

负责部门

科技部门及税务部门

政策参考

《杭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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