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2021年度名额2000家左右 |
申报时间 | 10月 |
基本要求 | (一)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 (三)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 (四)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或团体标准等至少1项以上。 (五)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
所需材料清单 | 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采取等额推荐方式。遴选工作采用备案制,由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局进行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将拟确定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发文公布。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钱塘新区政策征集稿,40万 |
项目有效期 | 5年 |
申请及拨款 | 无 |
负责部门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政策参考 |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76号)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