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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3

主管部门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政策依据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府发〔2020〕3号)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实施细则》(金科〔2020〕26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山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扶持政策

1、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拨付15万元的资金资助。

2、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定期复审。两年为一个复审周期。复审结果分“优秀”“一般”“整改”三类。复审结果为“优秀”的,给予5万元资助。

3、国家级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6日—2021年5月7日

申报条件

1、依托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2、具有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及实施队伍;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独立的研发场所,具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4、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申报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达到5000万元,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或每年不低于300万元;

5、依托企业应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培养、开放交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体系健全,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7、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附有联合申报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申报单位,以及各个申报单位在中心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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