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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21-12-21

主管部门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依据

《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松知局﹝2018﹞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扶持政策

(一)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扶持资金最高为10万元,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扶持资金最高为20万元。

(二)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的扶持方式为后补助,企业通过验收评估后得到相应经费扶持。

(三)评估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

评估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的企业,分别按照最高扶持资金100%、80%、6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不予资金补助。

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8日至 2019年7月19日

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在本区、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至少拥有2件有效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视同于1件发明专利);

(三)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2.5%以上,专利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建立技术开发与专利申请、维权、实施、保护等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设置专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专利工作经费有保障;

(六)经常性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全员培训率达到50%以上;

(七)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八)最近一年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80%。

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申请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在本区、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至少拥有3件有效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视同于1件发明专利);

(三)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专利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

(四)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设置专利管理部门,配备有1名以上取得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工作人员。专利工作经费有保障;

(六)经常性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全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七)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八)最近一年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

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专利工作试点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不超过1500字的专利工作总结;

(三)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近两年纳税证明和最近一年财务报告;

(五)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及已申请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六)企业专利管理制度文件;

(七)开展专利工作宣传和培训的证明材料。

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专利工作示范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不超过2000字的专利工作总结;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近两年纳税证明和最近一年财务报告;

(五)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及已申请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六)一名以上专利工作者证书;

(七)企业专利管理制度文件;

(八)开展专利工作宣传和培训的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

(二)街镇推荐

(三)报送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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