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依据 | 《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松知局﹝2018﹞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扶持政策 | (一)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扶持资金最高为10万元,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扶持资金最高为20万元。 (二)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业的扶持方式为后补助,企业通过验收评估后得到相应经费扶持。 (三)评估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 评估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的企业,分别按照最高扶持资金100%、80%、6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不予资金补助。 |
申报时间 | 2019年6月28日至 2019年7月19日 |
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 申请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在本区、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至少拥有2件有效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视同于1件发明专利); (三)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2.5%以上,专利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建立技术开发与专利申请、维权、实施、保护等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设置专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专利工作经费有保障; (六)经常性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全员培训率达到50%以上; (七)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八)最近一年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80%。 |
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 申请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在本区、且在本区缴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至少拥有3件有效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视同于1件发明专利); (三)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专利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 (四)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 (五)设置专利管理部门,配备有1名以上取得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工作人员。专利工作经费有保障; (六)经常性开展专利知识宣传和培训,全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七)近两年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八)最近一年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 |
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申报材料 | 申报专利工作试点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松江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不超过1500字的专利工作总结; (三)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近两年纳税证明和最近一年财务报告; (五)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及已申请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六)企业专利管理制度文件; (七)开展专利工作宣传和培训的证明材料。 |
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 申报专利工作示范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松江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不超过2000字的专利工作总结;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近两年纳税证明和最近一年财务报告; (五)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及已申请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复印件; (六)一名以上专利工作者证书; (七)企业专利管理制度文件; (八)开展专利工作宣传和培训的证明材料。 |
申报流程 | (一)在线填报 (二)街镇推荐 (三)报送纸质材料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