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政策依据 | 《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意见》(虹科委规〔2019〕2号) 《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扶持政策 | 1、虹口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资金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立项后首期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 2、奖励资金用于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如技术攻关、产学研、关键技术的二次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中试)的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创新活动。 |
申报时间 | 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 |
申报条件 | 1、在虹口区内注册且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在200万元以上;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原则上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或净利润、税收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3、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4、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 5、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另:同等条件下,建有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或承诺在年内组建的企业优先。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再申报。) |
申报材料 | 1、《上海市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会计报告。 5、财务及相关规范化管理制度。 6、其它辅助材料: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证明文件;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产品)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材料;IS0质量体系、环境体系等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销售等有关合同;产学研联盟(合作)的协议、技术转移证明;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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