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部门 |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申报时间 | 8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政策依据 |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
政策优惠 | 1. 每年在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筛选出30 家企业作为南京市单项冠军企业,并给予一定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2. 优先推荐南京市单项冠军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项目 3. 优先为“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
申报对象 | 在宁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申报条件 | 符合基础条件、专项标准其中一项的企业: ※基础条件: 1.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2 年内的专利或独特的专有技术; 2. 申报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 3. 企业主业突出,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10 位; 5. 近两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6. 无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专项标准: 1. 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100 名。 2. 精细化。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 项、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3 项,或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1 项,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符合一项即可)。 3. 特色化。近两年主持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称号。 4. 新颖化。符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 |
申报材料 | 1. 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近两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4. 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5. 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6. 专利证明、商誉证明材料等; 7.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
组织方式 | 1.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http://www.njqyfw.org:10020/netReport/); 2. 申报流程:企业在线申报,各所属辖区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在线审核上报。 3. 联系方式:穆红旗 025-68788938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