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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2-05-13

归口部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8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政策优惠

1. 每年在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筛选出30 家企业作为南京市单项冠军企业,并给予一定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2. 优先推荐南京市单项冠军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项目

3. 优先为“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申报对象

在宁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

符合基础条件、专项标准其中一项的企业:

※基础条件:

1.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2 年内的专利或独特的专有技术;

2. 申报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

3. 企业主业突出,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10 位;

5. 近两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6. 无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专项标准:

1. 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100 名。

2. 精细化。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 项、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3 项,或近两年以来经过权威机构认定的市级以上专有技术≥1 项,建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区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符合一项即可)。

3. 特色化。近两年主持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称号。

4. 新颖化。符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

申报材料

1. 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近两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4. 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5. 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6. 专利证明、商誉证明材料等;

7.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组织方式

1.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http://www.njqyfw.org:10020/netReport/);

2. 申报流程:企业在线申报,各所属辖区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在线审核上报。

3. 联系方式:穆红旗 025-6878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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