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骨干研究项目认定 |
所属地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申报时间 | 9-10月 |
基本要求 | (一)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开区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的企业,或由经开区管理、共建的经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科研院所,及教育、卫生管理领域的专业机构。 (二)项目申报人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项目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申报内容涉及科技成果转化且工作成果特别突出的申报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四)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的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 (五)申报人须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技术研发符合经开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尚未进入行业视野亦可申报。 (六)项目申报人须全职在经开区单位稳定工作。 |
所需材料清单 | 1.青年骨干研究项目认定申报表,在线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4.申报人信息表,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5.项目可行性报告,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科技查新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8.申报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对应认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9.职业资格证书,学历不满足申报条件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0.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2021年1月1日至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2.申报人本人出资额(或持股数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3.承担科技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4.职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5.其他辅证材料,知识产权、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科技成果、论文等辅证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青年骨干研究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并经评审认定后,择优资助项目经费20万元。 |
项目有效期 | / |
申请及拨款 | 当年申请,次年拨付 |
负责部门 |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
政策参考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 |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