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 每年7月-8月 |
基本要求 |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企业近三年拥有各类国内授权专利18件以上(其中,含发明专利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或发明专利4件以上; (3)主要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宁波市产业发展政策; (4)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连续盈利。企业上年含专利技术的产品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且含专利技术的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 (6)企业已启动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的有关认证工作; (7)企业近三年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状况良好。 |
所需材料清单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工作总结; 3.近三年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4.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企业已取得的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企业已启动贯标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近三年授权专利汇总表(企业填).doc 7.企业上一年有效专利汇总表(企业填).doc 8.企业上年含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汇总表(企业填).doc 9.承诺书(企业填).doc |
补助金额及方式 | 无,有证书 |
项目有效期 | 三年复核 |
申请及拨款 | 无 |
负责部门 | 宁波市市场监督局 |
政策参考 | 《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