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发布时间:2022-02-28

归口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时间

4 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 号

政策优惠

1.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2. 各级财政奖励

申报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截至2020年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2、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3、截至2020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6、2018年至2020年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7、2019年、2020年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8、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9、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二)分类条件。

1、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2020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通知》 “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申报材料

1.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 佐证材料。

组织方式

1.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zjtx.miit.gov.cn)+ 纸质报送;

2. 申报流程: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确认后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返回列表
在线沟通

咨询热线

北京 010-82103769

天津 022-58585038

广州 13512435716

杭州 18622057661

在线沟通

227890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