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14

项目名称

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所属地区

杭州市

申报时间

3月底发申报通知,6月截止

基本要求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等行为。

2.在申请认定时,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10人以上,或占企业在册职工比例10%以上。

3.科研场地相对集中,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专用科研设备原值总额200万元以上,软件研发企业和农业企业100万元以上。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中心的,企业专用科研设备原值总额占比不低于80%。

4.上一年度自筹研究开发费用投入2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3%以上也可以申报。

5.中心具备较好的研发成果基础。申报前,依托企业已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企业自主立项技术创新项目等3项以上);取得一批科研成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登记(奖励)成果等3项以上。

所需材料清单

1.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表。

2.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

3.依托单位上一年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披露企业研发活动情况)。

4.企业研发活动附件材料:

(1)研发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2)研发中心科研设备情况;

(3)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补助金额及方式

西湖滨江20万,

余杭0,

其他地区30万

项目有效期

长期

申请及拨款

当年申请,次年拨款

负责部门

市、区科技局

政策参考

《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杭科计〔201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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