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政策依据 | 《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办法》(长科委规〔2020〕1 号) 《关于组织开展长宁区2021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长宁区2021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
扶持政策 | 1、区级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 2、已获区级立项企业仍可参加“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选,如再被评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已获资助予以抵扣。 3、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申报时间 | 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29日 |
申报条件 | 1、注册登记满3年及以上、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的本区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前三年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显著; 3、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企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5、具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
申报材料 |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 5、涉及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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